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四五篇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一篇
如果你过生日,妈妈让你只能挑选其中的一样作为礼物:一件漂亮的公主裙、动听悦耳的百音盒、聪明丰富且极其有趣的一本书、一副多彩漂亮的图画、可爱会说话的芭比娃娃、还有能吹奏美好乐曲的口琴,那你会选择哪一个呢?
选择似乎有些难。可我不会犹豫,我会义无反顾地拿起那本书,接着天不顾、地不顾地静静地看起来。
从小,我就特别喜欢看书。起初有很多字不认识,因此每天晚上就会缠着妈妈,要她读给我听,但职业辛苦的妈妈总是不能满足我的梦想,每次读一会儿就不理我了,因此我时常感到特别委屈。渐渐长大,识字多了,我自己可以看书了,于是书就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手的部分。我爱读书到了疯狂的地步,我由于读书误了写作业;由于课堂上偷偷看漫画书,挨老师的批评;由于晚上看书睡得太晚导致第二天起不了床——为此曾受到妈妈多次惩罚。还有,只要出外旅游,我首选的目的地就是大的书店,去年去了北京王府井书店,我一呆就是一下午,爸爸有些生气了,说再也不带我出门了。
离我家不远的街上有一个书店,书店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妇,他们对我的的长期拜访并不欢迎,由于我每周都去,但不能每次去了就买书,因此只要大人不陪着我,我总是遭受那种冷冷的表情,有时还会白我几眼,虽然这样,我还是会壮着胆子甚至有些“厚脸皮”地往里面走,由于我想到那些奇妙有趣的情节,那些佳词妙句的表述,那些蕴含道理的语言,还有那些活生生的人物图案——我就控制不住自己,真的很想去看。看了书就像口渴的人喝到可口甘甜的水;就像饥饿的人吃到美味酥软的面包。
去文体中心阅览室看书,是一件非常享受的事务,那里很安静,不用担心有人吵闹,更不要怕有人会赶你走,哪里书虽然少,但我仍会看得津津有味,享受浓浓的书香,遨游在聪明海洋。我每晚都去的很早,由于这样就能随便拿书,不会有别的孩子跟我“抢”嘿嘿,我想得周到吧?每次看完一本书,我都会给家人谈我的一些见解,有些看法就连妈妈认为自愧不如。读书真的长见识。
书是我宣泄情感的场地,我曾经有过许多有趣的经历:看《白雪公主》时,当我读到美德秀丽的白雪公主被皇后的毒苹果弄得倒地不醒,我就会咒骂恶毒的皇后;看《公主与野兽》,当我读到聪明勇气的贝蒂解除了王子的魔法,和王子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时,我就会欣喜万分;小编认为‘鲁宾逊漂流记’里面,我看到主人公一次一次陷入绝境又绝地逢生,我被深深地震撼了;《中华上下五千年’里面许多人和事让我既好奇又佩服;科幻小说又是那么惊险刺激——书真的太奇妙了。
读书也丰富了我的想象力,我的童话故事越来越受小伙伴的欢迎,其中《天使与海豚》曾被发表过,这都是我读书的功劳。书,如同一位聪明渊博的老师,帮我成长,让我获取了力量,收获了成果,因此说,书是世间上最有价格的宝物,我爱读书。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二篇
我喜欢书,也爱读书。
书中那一个个情节、一个个悬念吸引我走进了丰富多的故事全球;书中一个个难题,带我走进了聪明的海洋,使我扩大了视野、增长了聪明、丰富了积累。
儿时,妈妈就给我买了许多《看图说话》、《识字》书,书桌上、沙发旁、枕头下、阳台边、只要是我经常爱玩到的地方,都能随手拿到。那时我一个字都不认识,还装做似懂非懂的样子看得津津有味。有时连书都拿倒了,还叽哩呱啦地读着,逗得他们哈哈大笑。
当我上幼儿园时,我又迷上了《智力迷宫》,一有空的时候,就拿起一本厚厚的趣味无穷的迷宫书读,拿起笔画路线,弯弯曲曲的线纵横交错着,我还自认为做对了。《我学画画》更是每日的必修课,《高兴的一家》,《鸡妈妈》,就是我最早的绘画作品了。
现在,我已是小学四年级的学生,认识的字很多了,我可以不让妈妈给我读书,自己就能看得懂。书里的聪明可真多:读书让我认识了许多古今中外的著名人物:知天文、识人心、懂地理的诸葛亮,为人民除害的“打虎英雄”武松,七十二变的孙悟空,“诗仙”李白,发现了地球引力的牛顿,两次获得诺贝尔奖的居里夫人……
《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地球为什么不往下掉?花为什么会有不同的颜色?闪电是怎样形成的?使我了解了许多全球的奥妙!
《爱的教育》让我了解到怎样为人处事,怎样成为一个有勇气、充满活力、正直的人,一个敢于承担责任和义务的人。
《成语故事》《歇后语》《神话故事》《童话故事》更让我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多姿多彩!
书像水,它滋润着我们的心田;书像泥土,它培育着我们茁壮成长。同学们,让我们永远珍爱书这个巨大的宝库,一起好好读书,共同体会读书的乐趣吧!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三篇
我个子很高,有点胖。一张圆嘟嘟的脸上镶嵌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坚挺的鼻子下面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虽然,我长得普普通通,但我的身形在同龄人中高出很多,常常在人群中惹人瞩目,很有鹤立鸡群的感觉。
我性格活泼开朗,也非常调皮捣蛋。在家里妈妈老是说我大错不犯,小错天常有。不是把妈妈的花瓶打碎,就是把妈妈的香水当作空气清新剂来喷,也常常气得妈妈火冒三丈。然而我总有很多说法,逗得妈妈哭笑不得,不忍心骂我。不过姜还是老的辣,妈妈也会用各种办法,直接或间接地教育我。
我的爱慕是看书。每次去理发,总要挑新华书店边上的那间店,如果遇上人多,我就叫妈妈排队,自己到书店看会儿书。每次都要妈妈跑过来喊,我才不情不愿放下书去理发。还常常在理发时,给理发师叔叔绘声绘色讲刚刚看的故事,逗得他直夸我是个聪明的孩子。
我还有一个不知是好还是坏的地方,就是爱刨根问底。有次,我们全家去旅游。到了一个有名的景点,导游大致关于一下,别人都不停地拍照留念,只有我缠着导游不停询问这景点的来历和历史。有时候,导游也被我问得哑口无言,一愣一愣的。
这就是我,一个爱动、爱问充满好奇的十一岁男孩。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四篇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爱读书,由于书能丰富我的聪明。我读书,知道了祖国有悠久灿烂的文化;我读书,看到了当今全球科学技术的迅猛进步。上下几千年,纵横数万里,我透过书籍咫尺之窗,看到了一个精妙缤纷的全球。
我爱读书,由于书能使我懂得做人的道理。我学会了爱,我同情卖火柴的小女孩,我关心小凡卡的命运,我敬佩居里夫人严谨好学的态度,钱学森、李四光的爱国灵魂;我懂得了恨,我鄙视愚蠢的国王,我嘲讽契轲夫笔下的“变色龙”,我仇恨日本的侵华行径,希特勒那惨无人道的暴行。
我爱读书,由于书能帮助我树立远大的理想。保尔·柯察金为了革命舍弃个人利益,童第周为了祖国的尊严而刻苦进修,刘胡兰、赵一曼、江雪琴,一个人英雄人物为了解放全人类的崇高理想而牺牲生活。这些书中的人物都是我的榜样,是他们帮助我树立远大的理想,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二一世纪的中国而读书!
当我过生日时,妈妈问我,想要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书!”当邻居的小伙伴来约我玩时,我却依然沉浸在书海之中;当窗外飘着洁白的雪花时,我却早早地起了床,坐在课桌前,看起书了。
我时而化成一名旅客,在书的全球里尽情游览;我时而变成一条小鱼,在书的海洋里尽情遨游。
古往今来,没有哪一位名人不热爱读书的,同样,也没有一位不热读书的人会有所作为。
同学们,让我们爱读书吧!拥有书,我们就拥有整个全球;拥有书,我们就拥有美好的明天。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五篇
提到我,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会一致认为我是个爱画画的孩子。其实呢,我更是个爱读书的孩子。
记得,还是很的小时候,爸爸妈妈就给我买了很多很多的书,什么全球童话,什么寓言故事,还有什么民间传说等等。可那时的我,是那么的小,还不识字呢,怎么办呢?我有爸爸和妈妈呀,于是,爸爸妈妈把每次新买来的书,都一遍一遍地读给我听,我听常常深深地被故事里的情节所吸引,就是连睡觉的时候都不放过,什么《白雪公主》、《黑猫警长》……整天地在我脑海里盘旋。爸爸妈妈没时刻的时候,我就自己翻这些花花绿绿的图书,渐渐地,我都能把这些故事倒背如流了,有时,家里有客人来了,看到我专注读书的小样子,还以为我早就认识字了呢。
再长大了一点,爸爸妈妈就给我买一些谚语和幽默类型的书了,我同样很爱读,也经常被风趣的小幽默逗笑。
现在,我是一名四年级的小学生了,进修任务很重,读书的时刻越来越少了,但爱读书的我,却发觉自己仍然是那么在爱读书。
记得有一次,我在房间里读书,妈妈叫我去帮她拿一件要洗的衣服,我说“嗯,就去”。可是,知道吗,知道下面发生了什么事了吗?不知道什么时候,妈妈居然拿着那件衣服站到我的面前,笑着对我说:“衣服呢,我叫你帮我拿的衣服呢,小物品,能指望你什么呀”!我一一下不好意思了,我居然只顾看书,把这事也给忘了。其实,象这样的事务,在我的生活中还发生过很多,甚至有时在睡觉时居然书也在被子里了,妈妈知道我有这个的爱慕,也就从来不责问我了。
我爱书,爱读很多书,总想着等到学业有成的时候,读完所有的好书,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我,一个实足的小读书爱慕者。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六篇
古往今来有许多称赞书的名言。笛卡尔曾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品德高尚的人谈话。”高尔基也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能让我们知道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书能让我们了解外面的全球,更能让我们拥有聪明。
我开始喜欢看书是由于一个故事。那是二零xx年的一个夏夜,宁静的夜晚静悄悄的,只听见微风吹动树叶发出的沙沙声和小虫子吱吱的鸣叫声。但我却一直烦燥不安,睡不着觉。这时爸爸走过来问我:“睡不着觉吗?”我点点头。爸爸说:“那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故事的名字叫《鲁滨逊漂流记》。”我兴奋地说:“好啊,快讲吧!”我开始全神贯注地听这个故事……心慢慢地平静下来。“故事讲完了,好听吗?”爸爸问。我说:“真好听,这个故事是谁给无论兄弟们讲的?”爸爸说:“谁也没给我讲,是我从另一个全球看到的,那就是——书的全球!”我疑惑地问:“书的全球?!”那天晚上,我睡得特别香甜。
第二天,爸爸便送给我一本《鲁滨逊漂流记》。从此,我开始了翱翔在书的海洋里。甚至在一次睡梦中,我梦到自己被一本书给吸了进去,在里边,我碰到了安徒生、鲁迅、笛福和好多我曾在书中看到过的人。
三年级时,有一次我的语文竟只考了五九分。我不敢面对它,就想放弃。但一想到鲁滨逊,他在一座孤岛上生活了三十二年,他是怎么做到的呢?就是由于他从不放弃希望,他坚信就算只有一丝希望也能创新奇迹!我常常在痛苦、烦恼时翻出一书静静地阅读,看着,看着,我所有的不愉快都被抛到了九宵云外。
我在书的全球里得到了欢乐,得到了勇气,更获得了聪明。我爱看书!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七篇
我有很多的爱慕,如溜冰、画画等。然而,我最大的爱慕是看书,我会想尽一切办法寻找好书,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刻看书。
只要谁有好书,总是摆脱不了我的纠缠。有一次,我听同学说《查理九世》好看,我便迫不及待地向朋友去借,在我的死缠烂打下,他举双手投降,把书借给了我。我如愿以偿,兴奋极了!
只要一有空,我就会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有一天,爸爸要带上我回老家一趟,我带着我心爱的书上了车。一上车,我就翻开书贪婪地阅读起来,周围的一切仿佛都与我无关。
我好像变成了查理九世冒险队中的一员,一会儿和虎鲨寻找线索,历经艰难,终于有了眉目;一会儿和扶幽破译密码,原来密码一个求救信号;一会儿和查理九世(原本是一只狗,然而由于墨多多的爷爷给它装上了声控蝴蝶结,让它成为一只与众不同的狗)制订作战方案。我的内心也起伏不定。时而特别好奇,为什么有四个人没有影子;时而万分惊讶,难道那时的古埃及人也知道求救信号;时而又困惑不已,为何古埃及人的尸体能保存这么久……
我如饥似渴地阅读着,好似一匹饿狼,吞噬着我的美味。我不知道一路上爸爸妈妈有没有跟我说话,也不清楚去老家的路为什么不颠簸了,直到有人敲打车窗,抬起头发现一张笑容可掬的脸贴在车窗玻璃上,我才如梦初醒:老家到了!看看手机上的时刻,我已经看了一个多小时,怪不得脖子都有些酸了。
书不仅给我带来了丰富的聪明,还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令我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八篇
从一年级到四年级,我喜欢打日志,我喜欢听老师讲课,我更喜欢读书。
读书,是我的专利,每当读书时,我都会全神贯注的去看每一个字,并思索这个字的意思,这样我在读完这本书后,就会把感悟做得非常深刻。这招小窍门,真是百试不爽!
可是,感悟想出来了,手又开始发痒了,因此,我就把它打到了电脑上,这样我们班的同学就都能看到我的日志并找出不足。在一年级的时候,我还小,就打一两行字,一片习作就完成了。妈妈看了以后,不是说我不认真,就是说我打的太少,虽然老师说我打的已经很棒了,但我还是于心不忍。妈妈说我并没有认真的去打,我后来就给我订了一个座右铭是:如果打,就认真的打;如果没有认真的打,趁早别打。我就按照这句话一直坚持到现在,这不,现在妈妈看了我的文章,都说我很认真,让我再接再厉;妈妈说我打的太少,实际就是说,我还没有充分的想,在后面的日志里,我想打什么,就会自动地在脑子里浮现出那副景色,因此,妈妈在看我的习作都会都会表现出一种匪夷所思的表情。
如果没有了书,我的人生就像空缺了一半。我喜欢读书!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九篇
从小学到三年级,是我在童年里最难过的日子。而四年级到六年级,恰恰改变了我的生活。而是我在童年里最高兴日子。
我从小就不爱读书,但在一年级的时候 ,许多伙伴手里都捧着自己心爱的书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津津有味地看着。而当时的我跟本对书不感兴趣 ,整天下课自己单独一人疯了似地窜来窜去。时刻一长,自己没有伙伴玩耍,天然对玩也没有了兴趣。我打算去图书馆借一本书,看看自己能不能吞下这本书。一打开书,阅读了几页之后,书里的那些人物完全把我吸引住了。一看到书,就感觉脑子里增长了许多聪明 。我还主动要求爸爸给我买几本书。爸爸买来书后,我整天把自己关在我的小小全球里。一篇又一篇的看着这些文字及动画 。后来,爸爸妈妈受到我读书的影响,也主动看起了书,有时爸爸妈妈为了从电脑上看几篇好文章,还争电脑呢。邻居们也被我家感染了,都去书店买书,买完书以后都坐在自家的门前津津有味的看起书来。邻居有时遇到不会的字,常常向我请教,这时候,我成了一个小小的老师了。
大约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某一天的下午,爸爸干完活回家后给我一个物品,什么物品呢?我疑惑不解。打开一看,原来是一本书——获奖作文。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生怕别人给我抢走了似的。可正是由于这本书,让我闯了不该闯的祸。
一次,妈妈出去了。可是,电磁炉还没有关——正在炒饭。妈妈让我看着点,可当时我正在读我心爱的获奖作文书,我拿着那本书就过去了,翻来覆去的炒饭。过了一会儿,妈妈回来了,刚开门就说“怎么一股糊味呀!”妈妈赶紧上前一看,电磁炉的菜糊了。我听了以后疑惑不解,跟妈妈说“饭明明在这,那里的饭怎么糊了呢?结局我低头一看,原来我刚刚炒的不是菜,而一个大勺子在空盘里翻来翻去罢了。这时我和妈妈互相瞪着眼,扑哧一声笑了。
还有一次,妈妈要下地干活,临走前特地嘱咐我说“母鸡下了一个蛋,你去把它捡来。我啊了一声,又埋头看书了。书里的情节一个又一个,让人爱不释手。我看完了这一片又看下一篇,一篇比一篇生动。过了一会儿,小狗汪汪叫起来,我这才从另一个五彩斑斓的全球里走出来。我忽然想到妈妈要我捡的鸡蛋的任务还没有去实行。于是。我又去捡鸡蛋。打开鸡笼,往里一看,哪有什么鸡蛋呀!鸡蛋皮倒有一些。我这才明白,原来鸡蛋被鸡吃了。
这几天,我们班里发了一本名叫《科学家的故事》的书。我看得入了迷。这本书里面的人物有:蔡伦,鲁班,牛顿,瓦特,詹天佑等等。他们给了我许多启发:要从小培养爱问的习性,要善于发现现实生活中的一草一木,善于提出难题。
我爱读书,读书可以增长我们的聪明,开阔我们的眼界。
我爱读书,书是聪明的海洋,力量的源泉,聪明的翅膀,生活的路线盘。只有书,我的生活才够完整美好。
我爱读书!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十篇
我相信,只要我一直认真地读下去,我就会读懂全部的人生。因此,我爱上了读书。
———— 题记
小时候,我就是班里认字最多的同学。经常有人来问我:“请问这个字读什么啊?”但不过问的就是一些什么“天”啊、“地”啊、“日”啊、“车”啊之类的很简单的字,令人感到无聊。有时候没事,竟拿起桌上父亲的《啼笑因缘》一知半解地读下去。
长大后要解释为什么偏偏选这本父亲从小学开始看、已经泛黄并有点发霉的这本《啼笑因缘》来看的缘故,我思来想去只能解释为那时这本书已经开拍电视剧了,而其他的名著如《火狐》、《茶花女》等都提不起我的兴趣,只是看着书中的那发疯的“凤喜”而感叹人世间的悲喜无常。
不久,我搬到了少儿图书馆附近。不知怎的,竟迷上了青山刚昌画的日本侦探漫画《名侦探柯南》,每个星期六都要跑到图书馆三楼四处寻找《名侦探柯南》新的一集。翻开书,我顿时被书中“柯南”那过人的聪明迷得神魂颠倒,我的偶像除了柯南还有我那当警察的父亲,甚至还准备了一本“侦察记录本”来采访父亲。如今拿起那本笔记本,发现当时只写了两、三行。那时,我十岁,三年级。梦想是当一名出色的侦探,像柯南、福尔摩斯那样。
四年级,换了一个班主任,“图书角”也为我们开启了聪明的大门。我随手从中抽出一本维克多·雨果著的《巴黎圣母院》,囫囵吞枣地看了一面,班主任看到了,惊讶地说:“没想到你现在就看这种书,这可是全球名著啊!”我也吃了一惊,便继续看下去,越看越入迷,完全沉浸在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纯洁、秀丽吉卜赛女郎爱丝美拉达和敲钟人卡西莫多的情感全球里,不能自拔。令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有的人长得道貌岸然却蛇蝎心肠;有的人面容丑陋却心地美德,我们不可以貌取人。
后来,在母亲帮我订的期刊《新语文进修》的“故事连载”中,出现了那时我并不认识的“曹文轩”的名字,作品是《青铜葵花》。当时,我就喜欢上了曹伯伯那种纯美的风格。并觉得每月一期太慢,便到学校图书馆借来看。读到一半,我就已经泪流满面了,真是应了那句“读者本书不流泪是不可能的”,读完后,我又找来了曹伯伯其他的作品,一发不可收拾地读了下去。那书中的大麦地、稻香渡都活灵活现地展现在我面前。我懂得了人的一生坎坎坷坷,有许多的绊脚石在人生道路上等待着你,我们应正视痛苦、尊敬痛苦,在苦难面前不低头,在困难面前不服输!
二零零七年一一月左右,《哈利·波特》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问世了,我却提不起什么兴趣,只是随着潮流重新拿起小时候看到一半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影碟含含糊糊看了一段,然而,立刻被里面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迷住了,便开始从第一部看到了第七部,书看完了不够又去看电影。我为罗恩收到吼叫信时的可爱举动引得哈哈大笑;对讨厌的马尔福产生厌恶心情;为哈利、罗恩和赫敏忠诚的友情感动,让我感受到友情的可贵。
现在,我开始看郭敬明的作品。最早开始看的是他的二零零六年最新力作《悲伤逆流成河》,被最终顾森西的那句“不同的人生活在不同的全球里。红色的。蓝色的。绿色的。白色的
。黄色的。甚至是粉红色的全球。为什么惟独你生活在黑色的全球里。”感动得痛哭流涕。小四就是要让快乐的我们,想象一下,也许在这个全球的某个角落,会有很多像易遥这么惨的悲剧人物。在阅读她无奈生活的时候,我们想的更多的并非是悲天悯人,而是知足,让我们学会乐观地面对人生,珍惜生活。
我相信,我的读书生涯还没有完。
我会一直读下去,一直读下去。直到我老到动不了。
书可以让我得到许多的聪明、乐趣,让我看透人世间的情感全球。
我爱读书。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十一篇
当我面对书本的时候,享受着风吹哪页读哪页的乐趣,那滋味其乐无穷。
记得莎士比亚曾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聪明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在莎士比亚的眼中,读书成了这样一个经过,他让大地得到了阳光,还让小鸟有了翅膀。
当我面对书本的时候,我面对的不单单是一本书,而是滚滚的长江,浩瀚的大海,茫茫的草原。偶尔翻过一页,那迷人的字眼带我进入了无边无垠的聪明海洋。
当我面对书本的时候,我的心会沉静下来,我会体会到书中那优雅的语言、丰富的聪明,虽然我知道:“以有涯吾恐难读尽大海之中一滴。”但我毫不气馁,我会向着我的目标努力前进。
俗话说的好:书籍如汗牛充栋。不错,当我面对书本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多么渺小啊!体会着文人骚客笔下的文章,才知道自己的作文是多么的肤浅!
书是人类的长生果,书是大众心中永不熄灭的火把,书是人类共同心声的写照。
翻到一本好书,你会了解到名人也有喜和忧,体会着曹操壮心不已,杜甫的怀才不遇,李白的放荡不羁及陶渊明笔下的桃源仙境,读书之乐也油然而生。
如今,读书时我生活当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带给我无穷的高兴,我爱读书!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十二篇
一本好书就像一盏明灯,指引着前进的道路。好书就像阳光,温暖着聪明的心。一本好书就像一个好老师,它让我在人生的旅途中茁壮成长。
我被书籍的浪漫魅力所陶醉。我觉得自己好像在天空漫步。书中的人物教会了我什么是诚实、美好和秀丽。诗和歌为我描绘了壮丽的画面:壮丽而神奇的“沙漠是孤独的,烟是直的,长河落成日元”;挥之不去的爱“芦苇,白露如霜,所谓的伊拉克人,在水的一面”;纯净、清新、优雅、高贵的莲花“从泥中升起却不沾花,干净、碧波荡漾却不邪恶”。这秀丽的文字充满了我的心,点燃了我对生活的热爱。
事实上,我对书籍有着悠久的历史。
听我父母的话,当我年轻的时候,我喜欢在睡觉前听故事。那是我最初对书的渴望。平时,我喜欢翻书,只觉得看书上的彩色图片很有趣。当我进入幼儿园时,图画书一直伴随着我。《逃家小兔》让我明白了父母的爱,《你真好》让我明白了友情的珍贵。我也一个接一个地知道了一些拼音和数字,并逐渐和他们成为好朋友,经常和我的父母唠唠叨叨。从那时起,我不能离开书籍公司。
我上过小学。随着我成绩的进步和聪明的增长,我可以选择我喜欢的童话书,体验这些书的魅力。《森林报》年对大森林四季的描述让我体会到永恒的爱。安徒生的《丑小鸭》让我学会了勇气面对挫折。《伊索寓言’里面的各种动物让我对社会有了初步的了解。此时,对书籍的热爱已经融入了我的生活。
现在我是一名初中生,那些童话不再能满足我对聪明的渴望。随着我视野的不断开阔,我喜欢著名的作品。闲暇时,我沉思《红楼梦》的喜怒哀乐,想象谁在与《三国演义》竞争,渴望《水浒传》的骑士灵魂,感叹英雄小编认为‘格列佛游记》的奇异经历。这时,我正乘着书本的翅膀在天地之间飞翔。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和修辞使人雄辩。所有学到的都变成了性格。这告诉我们应该阅读各种各样的书。人生的旅程必须伴随着书籍。书,让我了解全球,质量生活;书,让我学会坚持;知道怎样做人;书籍,让我学会营养,陪我健壮成长。
我知道我的阅读仍然很肤浅,对书籍的领会也不够深刻。将来我会继续在书的海洋中漫游!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十三篇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全球的营养品。”的确,在我的成长经过中,书在不断的给我补充营养。
在我二三岁的的时候,我看的是图画丰富可爱的小画书,图画的底下有一排排的小字,那时的我还不认识字,只能够看图片,通过图片来领会大概的意思。每天晚上要睡觉之前,我都会缠着妈妈给我讲书里面的故事,我一边听一边进入甜美的梦乡。
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已经认识了一些字,那时候,我开始看一些想象力的神话故事书了,我看着看着,我便会浮想联翩。由于那时我认识的字不多,读时难免会闹出笑话,有一次,我把伊索寓言读成了伊系寓言,大家听了都捧腹大笑起来。
随着我的年级不断升高,我的阅读也开始增加了难度。如今,我已经快一个六年级的学生了,读的书也不是图画书了。现在的我看都都是一些有意义的书。如:中华上下五千年,三国演义,水浒传,汤姆索亚历险记等等。这么多书把我看的流连忘返。西游记让我知道了我们要勇气,做事务不能半途而废,中华上下五千年给我讲古代时候的宝物,兵器等等。三国演义给我们描述三国时候民族和民族的对战,和军事上的战略。
我的爱慕是读书,读书伴我成长!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十四篇
在我成长的经过中,我是特别幸运的,由于我认识了朱在我聪明的海洋中,我是快乐的,由于我拥有了书在我这会的宝库中,我是高兴的,由于我阅读的书在我丰富的大脑中,我是成熟的,由于我吸取了书中的营养。
从小到大,书就像朋友一样形影不离,让我成长。
小时候我常常读论语,古诗三零零首,安徒生童话等书,稍微大一点儿了,我认识了一些字,自己能读一些书了,我并渐渐的尝到了读书的乐趣。
每本书在我眼里都是宝贝,每当我买回我日思夜想的一些书籍,我便会用抹布轻轻抹去书皮上的灰尘,接着注视着他,像注视着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一样亲切。最终我会回过神来,翻开那厚厚的书,全神贯注的看着。
刚放学,我都会以飞快的速度写完作业,当然质量也不能忘,写完我就会专心致志的读起书来。我这人呢,基本上干啥都快很麻利,除了读书,读书使我总是慢吞吞的。看有一次我看《草房子》,虽然这是儿童版的,然而一页字也是密密麻麻呀!于是像我这种看书慢的人,二零分钟也才看了一页而已。哎,这得看到什么时候才能看完呀?
读书的乐趣是可以从书中学到很多聪明,《中华上下五零零零年》,让我了解了中国悠久的历史。《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惊人的毅力、不屈不挠的灵魂深深地打动了我。
和书之间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变得越来越丰富。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十五篇
有人说:“有兴趣的人比没兴趣的人双倍的高兴,由于有兴趣的人同时生活在两个全球里。”我的兴趣爱慕很多,比如:游泳、玩电脑、看书、练字、踢足球……这些活动趣味无穷,使人乐在其中。在这些爱慕中,我最喜欢的是看书。
一天,我在语文课本里读到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以及冰心奶奶说的:“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于是,我请求妈妈多买些书给我看。妈妈非常支持我,周末就从书店帮我买了好几本书,有曹文轩散文集《山羊不吃天堂草》、《狼牙雨》、鲁迅的《孔乙己》以及现在同学们最喜欢看的《查理九世》。
我每天一写完作业,便迫不及待地拿起妈妈买回的书读了起来。三个月我就看完了妈妈给我买的这几本书。在这三个月中,我仿佛在广阔无垠的聪明海洋里游弋着,获得了不少聪明,就连我最爱玩的游戏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通过读书,我积累了不少地好词佳句,写作水平也大大进步了。
看书还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我认识了性格美德、想法迂腐、鄙视劳动,过着穷困潦倒生活的孔乙己;我与墨多多一起渡过难关……我的心情也随着故事务节的变化跌宕起伏,时而喜,时而悲,感受着他人的感受。也懂得了“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的道理。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尽的高兴,现在我一有时刻就去图书馆借书看。我要大声地告诉你:我——爱——读——书!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十六篇
读书让人神往,读书给予人灵魂的食粮,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每当放假,我总爱死缠烂打,逼着老爸给钱,去买书,回来时总会抱着一叠书回来。
有一回上午,刚洗完脸,我就迫不及待地跑向新华书店。那样子,就像一头狮子,赶得上闪电。到了里面,我上气不接下气,大口大口地呼吸,拿起《三国演义》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张飞、关羽、刘备桃园结义……一看就一个下午,整个人进入了书的天堂,忘了吃饭,忘了休息,甚至忘了上厕所。
回家了,我还紧紧抱住它,仿佛我和它是一对好朋友。NO!肚子疼,赶紧去厕所。实在无聊,顺手拿过书,书中的香气掩盖了熏天的臭味,我就在这香气里游来游去,自在自在,以至于忘了时刻,忘了提裤子,蹲在那里,不愿意起来。许久,老爸见我还不出来,就着急地站在外面,大声地喊:“乐乐,你到里面干啥?”我应声:“看书。”这件事,也成了爸爸口中的一大笑话,一直笑了好多年。
我的脑子里只有书,我爱读书,就像蓝天爱白云,就像老鼠爱大米,就像兔子看萝卜。我爱书,一辈子也离不开书。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十七篇
小时候很多物品都给我带来了高兴。考试考好了,我会高兴;收到精细的玩具,我会高兴;得到父母以及老师的夸奖,我也会高兴……但这些都比不上读书带给我的高兴多。
记得有一次我到楼下面去玩,上来时突然发现书桌上摆着两本书,我仔细一看,竟是我最喜欢的淘气宝马小跳。我高兴地一蹦三尺高,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时光如水,不知不觉中一个小时就过去了,到了吃饭的时刻,我才恋恋不舍地走到了餐桌旁,今天的饭我吃的特别香,由于我感受到了读书所带给我的高兴。
还有一次,我去新华书店看书,忽然我眼前一亮,由于我发现了一套我最喜欢的陶小淘日记。这本书我期盼了好长时刻了,但在好多少书店我都没找到。今天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呀!我赶快拿过来,一屁股坐在地上就读了起来,一读就是两个小时,等到爸爸拍了拍我,我才如梦初醒,只好依依不舍地离开了那里。
读书能带给我们聪明和高兴,让我们变得更加的大度和大度。因此爱上阅读吧,它会使你受益终生。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十八篇
很多时候,我们都会碰到类似于关于自己的兴趣这样一种技巧使别人了解你,我通常看到的,是听歌、唱歌、跳舞、打球等等,我也有很多这样的爱慕,但我最大的爱慕,是看书。
我在不太懂事的小学时期,对书充满了好奇,喜欢看除了数学和外语以外的任何书籍,书里有小小的我从未了解过的人、事。我见到了诗,读到了词,用我喜欢的方式看到了有趣的故事。
中学了,情窦初开的我迷上了看小说,不得不说小说里的优美文字真的很多,在小说里,我看到了不同于以往的全球。蓝蓝的天,白白的云,真的是这样吗?不,小说告诉我天和云不仅仅是这样,它们可以有很多很多其它的颜和形态。看小说的时候,我总感觉自己就是小说里的一个角,我能感受到它所描绘的每一个细节,这些细节使我沉醉在剧情里,如果可以,不愿出来。
当我再大一点的时候,我喜欢上了看名著,《红楼梦》、《复活》、《简爱》这些以前我特别排斥的书籍,都逐渐出现在了我的阅读视线里,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成长吧。
现在的我平时偶尔还会看一些美食、流行、艺术等方面的书籍,既丰富了自己的生活,又能使自己了解更多的平时很少接触的物品。
我最大的爱慕是看书,当我沉醉在书中情节的时候,我希望它不要有最终一页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十九篇
书籍是少年的食物,它使老年人高兴,也是繁荣的装饰和危难的避难所,慰人的心灵。在家庭里成为高兴的种子,在外也不致成为障碍物,但在旅行之际,却是夜间的伴侣。
书籍是在时代波涛中航行的想法之船,它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运送给一代,下一代,因此读书成为了我的一大爱慕。我喜欢读书,我更爱在聪明的海洋里遨游。
看那一本本奇妙的书中,一个个普通的汉字,组成了一句句寓意深刻的句子,一句句包含深情的对白,一句句优美的句子。一本好书就是你的一位益友。当你每读完一本好书,你会发现你有明白了许多,懂得了许多…书籍在我们渐渐成长的经过中,陪伴着我们,将我们逐渐从幼稚引向成熟。
其实,读书也是有技巧的。当你认真读一本书时,你的心灵就会不知不觉地深入到书中,身临其境地感受主人公的情感,想法,感受一句句名言警句的深刻哲理,使你受益非浅。
书籍使我们的聪明和心灵受到极大的鼓舞,帮制我从生活的沼泽中爬出来。
书是聪明的宝库。大众常说:“开卷有益。”当打开五彩缤纷的图书,我便在聪明的海洋里遨游。动人的`小说,秀丽的诗歌,感人的童话…让我爱不释手,给我带来了无穷的欢乐。
着就是我的爱慕—读书。在与书相伴的日子里,我走过十几载风雨,定曾有过一些不经意的感动。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二十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或许有很多小朋友不怎么喜欢读书,觉得读书枯燥乏味,总没有玩耍嬉闹来得畅快,可我却非常喜欢读书,由于读书能够让我认识很多字,可以让我了解很多新奇的聪明,听到很多有趣的故事。这些由文字构成的符号就像是一串美好的音符,总是能够吸引着我,让我沉迷其中。我家中还有一个书架,是妈妈特地给我买的,上面放满了各种各样的课外书,有诗歌,有绘本,有趣味故事,有历史杂读
每天晚上写完作业,我都会坐在沙发上,或是书桌上,有时也在阳台上,看一会书,读一会书。那怕是读一段故事,看一篇漫画,我都会感到无比的高兴和愉快,这时也会感觉时刻过得特别快。尤其是在晚上这样安静的环境里,看着书看着书甚至就忘记了时刻,妈妈常常要提醒催促我好几次,我才不情愿地钻进被窝。而在被窝里,书中的故事和人物也常常情不自禁地进到我的梦里来,和我一起玩耍、对话。读书真的是太奇妙了!
我一直有阅读课外图书的习性,通过阅读这些图书,我了解到了更加多样化的聪明,体味到了图书带来的五彩高兴。小朋友们,你们喜欢读书吗?不管你们喜欢不喜欢,反正我是喜欢的,每天总要挤出些时刻来读读。即使是现在放寒假了,尤其是最近天天要排练舞蹈、写作业,但每天读书仍是必不可少的。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二十一篇
有人问我:“你最喜爱什么?”说实话,我关注着的真是很多,下围棋、画画、演小品……可最关注着的,还是看书和玩。
很多个晚上,当我看课外书忘了睡觉时,总是妈妈硬从我手中拿下书,逼我睡觉。有一次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特别好看的《哈尔罗杰历险记》。书一到手,我就废寝忘食地看起来。可惜,才看了一半,就到晚上十点多了,又要睡觉了。我躺在床上,心情一直不能平静,想:下面会怎样呢?罗杰会死吗?一个个难题、一个个人物在我脑子里浮现出来,我真是太希望能把故事看下去了。于是我想出了一个办法:半夜里悄悄爬起来,到厕所里去看书。半夜我果然醒来了,就轻手轻脚拿着书坐在马桶上看。一直把厚厚一本书看完,才又跑回去睡觉。
还有一次,我到新华书店去买书,这里的书可多了,突然,我被一本《格林童话精选》给迷住了,忙看了看书的价钱,真贵啊,要十几块钱呢!反正是自选店,于是我就走到管理员看不到的地方,有滋有味地看起来。过了好长时刻了,我特别紧张地用我的超快速度看着,这时管理员发现我站在那里好长时问了,就喊道:“小朋友,你到底买不买啊!如果全全球的小孩都像你这样把爱看的书都看到了,那我们书店也不要办了!”我只好不好意思又不甘心地走出了书店,可是心里还想着那本书呢!
我还特别喜欢玩,班上男生敢做的 事我都敢做,比如爬树、玩火、爬杆等等。我还和同学薛丹治一起在小乐园编了一套超难度动作。这些动作,我和薛丹治都会做。什么“女超人”啊,“晴空倒立”啊,有些男同学一听到这些名字腿就直发软,多少自告奋勇的男同学也败下阵来。女同学呢?那就更不要说了。比如“晴空倒立”,就是在高高的爬杆上,用两脚倒勾在铁杆上,手悬空,头向下,我可以坚持五六分钟。我们还可以在云梯上做各种动作,可以侧着吊过去,也可以横着过去,还可以从云梯顶端走过去……你说我厉害不厉害呀!
我啊,就是这么一个喜欢读书又爱玩的小女孩。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二十二篇
由于父母的缘故,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最喜欢的是漫画书。我常常会到图书馆里去借书,妈妈希望我多看一些作文选、名著等进步自己的作文水平,而我却对漫画书情有独钟,《多拉A梦》、《儿童漫画》都使我爱不释手。
渐渐地,读书变成了我不可割舍的爱慕。为此我也养成了一个习性,就是每天晚上睡觉前一得看一会书,因此,在我的床头柜上总会有几本小说、漫画和笑话书。现在我已经上五年级了,一直保持着这个习性。有一次晚上由于有事务,写完作业时已经九点多了。妈妈着急地叫我快点洗漱完,马上上床睡觉,别再看书了,不然睡眠不足会影响明天的进修效果。可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于是我悄悄打开灯,偷偷地看起书来,看了一个笑话后,我带着甜甜的微笑进入了梦乡。
书成了我最知心的朋友,一位最令我敬佩的朋友。每当旭日东升,我总会捧起它,爱不释手;每当夜幕降临,我又会捧起它,毫不分心。每当读书时,我整个人完全被那书中的精妙内容所吸引,完全地入了神,周围的一切都似乎已经完全消失,已不存在。
我爱读书,书带给我无穷的乐趣,不仅让我学到了许多聪明,并且进步了我的作文水平,解决了生活、进修中的许多难题,也给我许多“养分”——像阳光、像雨露滋润我这颗小树,能够更加地茁壮成长。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二十三篇
我记得莎士比亚说过一句话:“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我认为这句话非常有道理,它对我来说尤其如此。
小时候,我很不喜欢读书,总以为书的内容很多,是读不完,读不尽的,是一项繁重的任务。每次听妈妈和老师在我耳边唠叨要好好读书,要多看书,我就莫名地心烦起来。
有一次,我去图书馆看见了一本神奇的童话书,我拿出来随意地看了看。看了一会儿,我好像入迷似的,都不愿放下了。于是我决定再看一会儿,我继续看着,看着……我迷醉在书香之中,但时刻是这样地无情啊,它竟然不知不觉地从我身边溜走了。才一会儿功夫呢,已经是傍晚了,心里想着妈妈该着急了,这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本回家去。
回到家里,我对书中的精妙故事念念不忘,于是我从书房里翻出了几本以前被我丢弃的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直到妈妈喊我吃饭,我才放下书本。刚吃完饭,我变飞快地奔向房间,又翻看起书来。妈妈很奇怪,问我这是怎么了。我告诉妈妈书很好看。妈妈认为读书有益,答应我会给我买“邵君,作业做好了么?”“快了,快了,还有一点点就完成了”边说边冲出大门。妈妈一把把我拽住了,“还有一点点也给我做好了再出去玩!”妈妈边说边将我拉到卧室里,我努力挣扎着,只可惜我力气太小了,根本无法挣脱妈妈的“魔爪”;我又想假装去厕所,也被妈妈发现抓了回来,只好老老实实地呆在房间里做作业了。大约半个小时,我把作业做好了。“妈妈,我把作业做好了!”我兴奋地喊着。妈妈也笑着说:“现在你可以出去玩了!”我迫不及待地往姐姐家飞奔而去。
到了姐姐家里,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姐姐,我昨天看过的《十万个为什么》放在哪里了?”“在书架第三排,最右边几本,我今天早上还去买了几本新书,你要不要看啊?”姐姐亲切地说:“应该都是你爱看的。”“谢谢姐姐!”说完我便拿起《十万个为什么》坐在一旁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就连午饭都要姐姐催了又催才慢吞吞地放下书本,再飞快地跑向厨房,装起一碗饭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吃完之后又飞快地冲进了姐姐家的书房,继续看了起来。
直到傍晚,我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本回家。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二十四篇
我爱读书,更爱读好书。阅读能帮我养成一个好的心态,健壮的心灵,得到丰富的聪明面,给我的成长留下美好的记忆。
妈妈为我准备了一间书屋,专门用来收藏我心爱的书籍。书就像我的好朋友一样,一天看不到它们我就特别想念。我读过的书有很多,例如:《中外名人故事》。《雷锋故事》。《十万个为什么》。《阿凡提经典故事》。《安徒生童话》等等。
开头来说说说我最爱的《安徒生童话》。其中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写了小女孩悲惨的故事,小女孩向往温暖而又美好的生活都得不到,多让人心痛啊!如果她生活在现在,我一定会把自己最心爱的物品送给她,让她充分感受到我们的温暖与关爱。
接下来是“雷锋的故事”。他的灵魂和事迹影响了一代一代中国人。短暂的二三个春秋献给了中国人民。他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的灵魂永远传递后人。
再次便是“中外名人故事”。这本书让我认识了许多辉煌的人物。如爱迪生,他之因此成功,是由于他勇于探索,不怕失败。经历了成百上千次的失败后,他及时反思,不断划重点,最终成为了最著名的“发明大王”。他们的生平事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的才华让人赞叹不已。从今以后,我一定向这些名人进修,长大也要做出一番成绩来。
最终是“十万个为什么”。它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通过阅读,我从中获取了大量的聪明。如云是怎样形成的,什么是酸雨,天上为什么会下雨,鸟儿为什么能飞等等。好多有趣的难题给了我最详细的解答,也充分满足了我的好奇心。
读书真有趣。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许多聪明都可以从书中获得。我爱读书,我也要带动我身边的朋友一起读书,书是我们永远的朋友。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二十五篇
我的爱慕我有一个爱慕——读书,我的爱慕。
????有一次,康赛鲲约我出去上场玩,他在场足足等了我半个小时,还没见我去。他便急忙跑到我家找我,一看我正在津津有味的读《西游记》呢,于是,他就气冲冲的大叫:“我在场等你,你却在家里偷着看猴哥呢。”我不好意思的笑了,连忙道歉:“你看,我只顾看书把你给忘了,真是对不起。”我指着一本《三国演义》对他说:“既然来了,就看一会吧!”康赛鲲也打看书看来起来。?
????星期天,妈妈带我去汝南玩,一下车我,就赶紧跑进了书店。我顺着书架寻找我喜欢的书,我忽然看见一本好书——《恐龙王国》。我就拉着妈妈让她给我买。妈妈说:你已经有那么多书了,等看完了再来买。“我一见这着不灵,就使出了我的绝招,我装出一副可怜相,拉着妈妈说:“好妈妈的就给我买一本吧。”这着果然不错,妈妈给我买下了《恐龙王国》。妈妈领着我去逛商场,我趁着妈妈不注意,又流进了书店,我在书店里看了一会书,妈妈来了,指着我的鼻子说:“你这小鬼,我想你就跑到这儿来了。”妈妈有去逛了一会商场就来喊我了:“小书迷,走回家了。”我只好恋恋不舍的离开了书店。?
????看书是我的爱慕,看书不仅可以丰富我们的课余生活,还可以增长我们的聪明。我希望所有的小朋友都爱读书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二十六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慕,面我的爱慕就是看书。
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书城看书,忽然一个电话响起来了,爸爸被公司叫去了,爸爸说:“公司里有点儿事,我先走了,你们在这里看书吧!办完事我再过来。”我毫无反应,我当时已经被那本《安徒生童话》吸引住了。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伤心,为聪明的汉斯高兴,为美人鱼深深的叹息,为拇指姑娘暗暗的叫好!真没想到这本书里,有这么多精妙的故事,我贪婪地看着书中的每一个文字,不知不觉的到了中午,爸爸回来了,对和我妈妈说:“时刻不早了,我们该回家了。”我恋恋不舍地离开了书城。回去的路上我的脑子里全部都是那些精妙的童话故事,经过那一次我才知道我是多么的喜爱那些书啊!
书是寒冷中的阳光,书是我们的力量。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聪明,书里的聪明是高兴的,是悲伤的,是有趣的,是感人的,书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我再也离不开它了。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二十七篇
“书籍是全全球的营养吕”。这句话是莎士比亚说的,我很喜欢这句名言。我也很喜欢读书,它常常使我忘了吃,忘了睡,忘了时刻,妈妈也常常由于这责骂我。
记得一次星期五下放学后,我没有回家,而是直奔一角书屋,找出我一直很想读的一本书《童年》。这本书是我曾经在一位朋友家里看到过的,但没看完,于是我在一角书屋里津津有味地“啃”起来。《童年》讲述的是高尔基先生童年时代的外公因家世衰落而变得粗暴、残忍,他的外婆却开朗、慈祥、乐观。即使受到打骂也是如此。我正被高尔基先生凄惨的童年故事务节吸引时,时刻正像沙漏一样漏下去,忽然,店里的钟声敲响了,我抬头一看:七点钟了。不好,要赶快回家,我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回到家,妈妈正在着急的打电话到处找我,妈妈见我回来了,气急败坏的叫我跪下,问我走哪里去了,我小心翼翼的回答到:“去看书了。”妈妈说:“你看书也要打个招呼嘛,你看家人多着急呀!”原来妈妈看我这么晚还没回家,还以为我出了什么事了呢!”以后看书要给大人讲一声,不然我们多着急呀……”妈妈又在唠叨了,可我的心却早已飞到书里的故事务节去了。
虽然许多次由于读书而被妈妈责怪,可我还是喜欢读书,由于我在书中找到了高兴。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二十八篇
我的课余爱慕有许多许多,不过,我最大的课余爱慕就是读书了。一句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通过这句话让我领会了很多书的含义。
那么你们知道我的课余爱慕为什么不是别的而是读书吗?聪明的你答对了!呵呵!由于我打小就喜欢看带有很多很多图片的书,从不把它撕坏、撕烂。并且还从“全图”书一点一点把难度增大;现在,我已经把难度增大到无法再增大了—“全字”书。
其他的人拥有一个爱慕得需要通过许许多多艰难与辛苦的途径才能得到,而我呢?我却一个例外中的例外。在上文我说过了—我打小就爱看书。我怀疑这个能力是不是上天所赐给我的呀?!
全全球人都知道—万事开头难,我读书也不例外。刚开始读书时,由于我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字全部都不认识,正可谓大字不识一筐。我想这样下去可不是个办法呀!于是,我就让妈妈给我做了“海量”的字卡来“供”我识字。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我将字卡上的字全部“攻击”了一遍。最终一件事就是:研究书的聪明。
我知道天下的书是永远读不完的。然而,我要用我的一生来研究所有能读的书。
现在,我读书已经经历了长长的三个春夏秋冬。有一天,我将郑渊洁的所有书都研究了一遍,此时此刻,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眼睛,由于我总算把他的书读了一遍。我真高兴啊!
这就是我的爱慕—读书。
看书这是我的爱慕作文四零零字 第二十九篇
我个子很高,有点胖。一张圆嘟嘟的脸上镶嵌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坚挺的鼻子下面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虽然,我长得普普通通,但我的身形在同龄人中高出很多,常常在人群中惹人瞩目,很有鹤立鸡群的感觉。
我格活泼开朗,也非常调皮捣蛋。在家里妈妈老是说我大错不犯,小错天常有。不是把妈妈的花瓶打碎,就是把妈妈的香水当作空气清新剂来喷,也常常气得妈妈火冒三丈。然而我总有很多说法,逗得妈妈哭笑不得,不忍心骂我。不过姜还是老的辣,妈妈也会用各种办法,直接或间接地教育我。
我的爱慕是看书。每次去理发,总要挑新华书店边上的那间店,如果遇上人多,我就叫妈妈排队,自己到书店看会儿书。每次都要妈妈跑过来喊,我才不情不愿放下书去理发。还常常在理发时,给理发师叔叔绘声绘讲刚刚看的故事,逗得他直夸我是个聪明的孩子。
我还有一个
